人是单独存在的个体,被称为万物之灵,站在食物链的顶端。当数量足够多,到达了十万之众的时候,便像庞大的蚁群,或者是一股黑色的海洋冲上岸边的海水,气势澎湃。
完全用黑色来形容,也行并不恰当。
顺仪元年,四月二十二日,大南动兵十万,发动了时隔百年后与天秦的第一次大规模战争。
在十万大军的最前方,是八千身穿玄铁重甲的骑兵,连他们胯下的战马也被银色严实的包裹住。
如果将这支大军形容成一支箭,那么这些玄铁重甲骑兵,便是最锋利、最坚硬的箭头,能轻易撕开敌人的防御。
重骑之后,便是九万精锐士兵,也是这场战争最主要的力量。
大军所过之处,在守南原上留下最明显的痕迹不是马蹄与士兵的脚印,而是数百道一丈宽的沟壑,由车轮压出,彼此之间保持着绝对的平行。由此可见,不难想象出行军纪律之严,车轮上所负载的东西有多么沉重。
马蹄声、士兵整齐的踏步声响起,却并不显得杂乱,反而似乎有了一种特殊的节奏。震声如雷,仿佛是大地的心跳声,除此之外,天地间沉默无比,将气氛烘托的更加肃杀。
离清晨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时辰的时间,草原的天空纯净如蓝色的大海,只能见到极少的几片碎云。躲在远处的野草丛里的几只秃鹫,惊恐的拍打双翅,逃开了这片是非之地。
两日前,许龙虎能够用一个中午加一个下午的时间,来返敌我军营六百里。但行军之时速度会放缓数倍,不仅仅是因为许多普通的士兵无法经得住这种负荷,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要照顾后方那些由军方特制的巨大马车。
一眨眼,便又有三天的时间过去。
宋世单举右手过头顶,一道道的消息传递下去,行军迅速终止,并且开始做起了安营的工作。
在他前方三里外的地方,有一座城池,规模并不大,凭借肉眼便能望到城墙大概的轮廓,正是阳郡十七城之一的布礼城。
布礼城内的居民不算多,只有二万左右,但都是大南的子民,都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,而根据线探传来的消息,已经被天秦屠杀干净,鸡犬不留。
宋世面无表情,只有薛卅弓以及在他旁边的许龙虎,才能看见他眉头微皱,看上去有些不喜。
并非神情凝重,而仅仅是表达出厌恶,单纯的不喜。
不是因为城民被屠杀,也不是因为他看见了城墙上全副武装的上千士兵,哪怕这些士兵曾经是他的属下,镇北军的一员。
“天秦畏战。”宋世冷漠说道。
薛卅弓眯着眼睛,说道:“或许是陷阱。”
布礼城外的空地上空无一人,别说是天秦的士兵,就算那些*控的野兽都没有一只,似乎是打算不做抵抗,天秦已经放弃了这座城一般。
若十万大军围城,就算城里面的人再怎么反抗,只需要在城中饮用水的源头处投毒,便能轻易赢得胜利。甚至不用如此,只用等着他们粮食消耗干净,迎接他们的也是必输无疑的局面。
在料想之中,大军停下行军的脚步时,便能看见对方同样庞大的军队,或者是十万大山中怎么杀都似乎杀不干净的野兽。然而没有想到,天秦在双方第一次交战中便如此没有气势,白白落了已方的士气。
可如果仔细想,便会觉得这在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。
这便是一个十分奇怪的事情。大南人在一方面认为,天秦休养百年,两月前率先夺得阳郡大半的疆土,打了大南一个措手不及,便等于是主动引起的战争,怎么想也应该有些准备。如若不然,何必隐忍的百年却舍得功亏一篑?
这样想来,天秦与大南的实力应该旗鼓相当,就算差了一些也不会差的太过分,有了重新争夺大陆霸主地位的资格。
但与之冲突的是,大南人在另一方面又对自己的国家抱有极大的自信,几乎到达了接近盲目的地步,犹如都看到了将天秦人踩在脚下的画面,认为两国交战后必定是一片光明的胜利。
除了终年寒风白雪,万物不可生长的无尽雪原,大南占据这片大陆的十之七八,土地肥沃物资丰富,国力在这百年间日渐强大,这样如何能输,怎么输?
宋世说道:“守城虽说必败,但守城易,攻城难,会浪费许多时间。”
薛卅弓说道:“战争拖的时间越长便越对我们有利,天秦行军物资贫乏,支撑不了太久。更何况这是一个好消息,他们既然选择守城,那便代表着没有自信,哪怕设有埋伏依旧是没有自信。因为如果实力足够强大,便不需要费那么多功夫,直接拿着刀上阵砍便是。”
宋世摇头,抬头目光落在城墙的高处,或者城后那连绵八千里的群山上。
“你别忘了,他们在山里做什么。”
“制弓箭,造攻城车,或者是在采矿铸剑?”薛卅弓微笑,转头看着宋世说道:“宋将军若是怕了,便让我带着五万镇国军打前阵便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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