带着鲍有德回来的杨赛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,灶上俩,灶下俩,成双成对的!一扭头,拉着鲍有德去了堂屋,你爷爷的,不看不看,看得自己好心酸!
将锅洗净,注入适量清水,山有凤将盛好肉的蒸碗放进锅里,冲灶下道:“哥,你把另一个灶点着烧饭。嫂子,烧小火,要烧半个时辰!”
孙思夏应着:“好,知道了!”凤儿喊顺溜了嘴,她也听成习惯。再说已经订了亲,和有溪又两情相悦,就随小姑子高兴去吧!
因为有溪,她也知道凤儿和皓公子正互相喜欢着,虽然对贵族公子有偏见,但凤儿不是个普通的小少女,做什么事都有自己的主见,既然她喜欢并认可皓公子,别人也不便劝什么。
何况凤儿对未来并非没有思想准备,有溪说凤儿说过:即使将来有变,但起码我们相爱过,我不会后悔与所爱之人一起走过这一段,就算无缘拥有他到最后,但我拥有过他的所有最初,值得!
山有溪见孙思夏不再羞恼着提示妹子称呼问题,心里那叫一个美!
“有溪,”孙思夏嘴唇贴近山有溪的耳朵道:“凤儿跟皓公子的事,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梅姨他们啊?”
“不知道,”山有溪又反过跟她咬耳朵,“她说她自己会在合适时机说的。咱爹娘肯定早就察觉出了,只是还没开口问,估计要不了多久,他们也该忍不住了!”
孙思夏捂唇偷笑,除非眼盲,否则谁能看不到?他俩以为自己压着抑着让人看不出来,却不知道在别人眼里,如胶似膝如糖似蜜的不知有多明显!
山有溪还是第一次看媳妇儿这般小女儿态,以前她总因为年龄的原因,在他面前表现得成熟冷静,如同一个大姐姐,恋人之态表现的很少,如今因着凤儿的掺和,她也在悄悄改变着,时而会露出娇羞或依赖之情,让他欣喜不已!
火烧得小,再没有烟冲出灶口,山有凤关上厨房门,因着火的热气和锅里冒出的蒸气,厨房里越来越暖和。见厨门被关上,赫连皓便想偷亲一口,没成想自己胆大妄为的小王妃已经快速扑了过来,也不顾私语窃笑的哥哥嫂子在灶下,抱住他踮起脚就对着他的脸他的唇一阵猛亲!
赫连皓被她亲得心里笑歪嘴,脸上却不显,只是挂着浅淡的笑意。
山有凤没办法啊,她是在抢时间,免得厨门被哪个推开,就再没机会了。家里屋少人多,很难单独相处亲密一下,不得不瞅着缝隙救下火——心火。
兔肉烂熟后,山有凤拿筷子拣出葱段和姜片,没有味精可调味,也就这样了。
从地窖里扒出一棵白菜炖熟一锅,便能开饭。有兔子肉,山有林和山有路自然也被留了下来。
吃饭时,堂屋里烘着柴火,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着热乎乎香喷喷的鲜美野兔肉,别提多有滋味儿!
虽然屋里烧柴取暖有烟雾,但古代的土坯房自然没有现代砖房那么严实,上面高处看不见的墙空儿和窗缝儿都能冒出烟,加上门也半掩半开,倒也并不觉得呛人。坐近了,烧烤时间长了,还会觉得小腿发烫。
这样的日子,让曾走过穷苦之日的每个人心里都感到很满足!
吃完饭,山有溪把鲍有德送到宇文良家回来后,搬了一大块整树根放进火里,对离火堆最远的山有凤道:“凤儿,明天咱们专门打兔子吗?”
不似山有林、山有路那般欣喜,山有凤淡淡道:“嗯,我和皓哥哥已经找到兔子路,兔子自以为它走过的路都是安全的,所以喜欢走老路,只要今晚在天黑前把夹子下在它走过的路上,明天早晨去收,就肯定有收获。”
男子少有不喜欢打猎的,虽然不能像皇帝骑马逐猎那般痛快,但同样兴趣盎然。经过这段时间,山有溪已熟练掌握如何下野猪夹,只是这下兔夹子还没试过,便问道:“凤儿,是不是跟下野猪夹差不多?”
山有凤闭着眼,想打瞌睡,但还是答道:“嗯,差不多。但兔子的特性是爱刨新土,看到有新土的地方,就会往上跳。所以我们放夹子时,可以不在夹子上盖草,只要盖上一层薄薄的新鲜细土,结果就可想而知。”
山有林道:“妹子,除了山上的陷阱,以前你用网专门网兔子,现在又用夹子,是不是还有别的方法?”
“嗯,”山有凤努力抬了抬眼皮,“如果有猎犬的话,可以人狗合作追猎,这个方法最适合冬天大雪过后。野兔夜里出来觅食,早晨回到栖息地,它的爪印在雪地上会非常明显,几个人都带着狗,一大早儿寻着踪迹去哄赶野兔,一旦哄出,人和狗一起追,人边喊边追。野兔在雪地上跑不快,一会就得跑累,活生生被擒。”
“这么好?”山有林兴奋了,“那我们多找几个有狗的人家,一起追猎!”
山有凤带着浓浓睡意浅浅摇头:“没有专业训练过的猎犬,土柴狗没用的!”
说完,又闭上眼,已经睁不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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