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饭盒被人抢走,傅蓝梅先是目瞪口呆,随后怒道:
“住手!那是我的饭盒,你们干什么?”
那婆婆撇撇嘴道:
“你嚷嚷啥,老婆子没见过这么好的饭菜,就是拿过来瞅瞅,又不抢你的。”
她嘴里说着不抢,身边孙子却一把抢过鸡腿,“嗷呜”一口就啃了上去。
那婆婆赶忙阻止,“哎呀小宝,你这孩子,这不是咱的饭,不能吃呀!”
她的声音里带着无措和紧张,好似真的很为难。
林夕月眼尖,清楚的看到,这婆婆眼底的笑意一闪而逝。
小孩子幸福的咀嚼着,吃的满嘴都是汁水,油汪汪的。
不少乘客忍不住吞咽了下口水,眼神羡慕。
肉呀!他们多久没吃过了?
就算是吃,也是炖在各种菜里,一家人分着吃。
味道都在菜汤里,哪里有这样油汪汪的好吃?
傅蓝梅都要气死了。
“你不是说只看不吃吗?怎么还让他吃我的鸡腿?”
那婆婆撇撇嘴,夺回孙子口里的鸡腿,扔回饭盒里,又将饭盒放到桌上,不屑道:
“不就是吃了你一口鸡腿吗?其他的还在呀。多大点事,嚷嚷个啥?
小孩子嘴巴能有多大?大不了我还钱就是了。五分钱够不够?”
“什么五分?这是五分钱的问题吗?他吃了我还怎么再吃?上面都是口水呀,脏死了。”
看着那被小孩脏兮兮的爪子,抓过的地方黑乎乎的,还有那被啃去一口的地方,带着牙印和口水。
傅蓝梅崩溃了,胃里翻江倒海的翻腾着。
她是不在意肉,但大庭广众之下,她也不可能再取出一份饭盒出来呀,那也太招摇了。
这就意味着,接下来的几个小时路程,她没饭吃了。
当然,也可以买列车上的,但她看不上呀。
气愤之下,傅蓝梅忘记了和林夕月之间的不愉快。
她蓦的转头,习惯性的拽着林夕月的胳膊摇晃道:
“招娣,她们欺负我,你得帮我。”
林夕月抽出胳膊,淡声道,“又不是我的鸡腿被人吃了,关我什么事?”
剧情中,原主倒是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,和对方理论来着。
后面几人还厮打在一起。
原主瘦弱,人家是一家三口,原主根本打不过她们。
而当事人傅蓝梅,则全程冷眼旁观,一点儿出手的意思都没有。
那婆婆彪悍不讲理,直接在原主脸上狂扇巴掌,那儿媳妇则趁机扯下原主大把大把的头发。
小孩还在她腿上狠狠咬了几口。
原主本就不好看的脸蛋,满是巴掌印,又红又肿的,简直没眼看。
头发本就稀少枯黄,少了一撮后,露出一块光秃秃的头皮,从背后看非常怪异。
腿上则留下几个血糊糊的牙印,伤口摩擦着发硬的裤子,格外的痛,痛的她走路都一瘸一拐的。
这样狼狈的她去了部队,可想而知,别人会如何嘲笑她,嘲笑她的丈夫齐郝川。
最重要的是,她是去结婚的。
到部队的次日,部队就为他们举办了集体婚礼。
婚礼上共有五对新人,人家的新娘都是漂漂亮亮的。
唯有齐郝川的新娘,脸上青青紫紫,巴掌印肿的老高,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可以说,原主为了傅蓝梅,毁掉了自己的婚礼。
甚至,林夕月严重怀疑,婚礼当天,齐郝川接到任务离开,一个月后牺牲。
这和他婚姻不幸福,心情抑郁,有直接关系。
听到林夕月的拒绝,傅蓝梅面色难看。
在村里时,每每与人发生冲突,她都是躲在林夕月身后的。
直到林夕月和人争吵完,她再软软的说上几句冠冕堂皇的话,替“自己不懂事的表姐”道歉。
几次下来,在林夕月这个举止粗俗的表姐的衬托下,越发显得自己知书达理,文静善良。
如此一来,好名声都是自己的,蛮不讲理,小肚鸡肠的坏名声,就全是林夕月的。
可如今,这个死妮子不肯出头了,傅蓝梅就只能硬着头皮自己上。
她以一敌二,和婆媳两个吵的脸红脖子粗,再没了平日里的人淡如菊。
林夕月则啃着野菜团子,乐呵呵的看戏。
那边已经从文斗,发展为武斗,傅蓝梅被三人围着打。
女人的打架,不外乎就是撕扯和扇巴掌。
傅蓝梅干不过婆媳两个,被打的嗷嗷直哭,眼泪鼻涕糊了一脸。
清秀的脸上全是巴掌印,肿的老高,头发也乱糟糟的,手腕上好几个血糊糊的牙印。
她裤子穿的厚实,小孩咬不到她的腿,就抓着她的胳膊死命的咬。
“呜呜呜,我可是军属,我丈夫是副营长。
你们欺负军属,我要去找乘务员告你们!”
军属两个字一出,车厢里顿时安静了。
在这个年代,军人是无上光荣的职业,军属自然也受到了大家的尊敬。
此时,众乘客看向那一家人的目光都不一样了,带着谴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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