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吗?那你,可真够嚣张的啊!”
冰冷的声音如同腊月的寒风,从胡同口传来。
傻强、瘦猴、肥狗三人脸上的得意笑容瞬间凝固,猛地回头!
只见胡同口,不知何时已经站满了人。
七八道刺眼的手电筒光柱,死死地照在他们三个脸上。
光柱之后,是几名穿着上白下蓝警服的公安同志,黑洞洞的枪口,正毫不留情地对准了他们!
“不许动!”
“举起手来!”
“放下武器!抱头!蹲下!”
一连串威严的呵斥,如同惊雷般炸响!
“公安!!”
瘦猴吓得魂飞魄散,手里的匕首“当啷”一声掉在地上,想也没想,第一个高高举起了双手,哆哆嗦嗦地喊道:“公安同志!不关我事啊!我……我就是路过的!”
另一个同伙“肥狗”更是个软脚虾,一见到这好几把长枪短炮对准自己的阵仗,当场就腿软了,“噗通”一声跪在地上,双手抱头,哭喊着:“饶命啊!公安同志!我这是第一次啊!”
这三人虽然是一个村里出来讨生活的,但瘦猴和肥狗,平日里顶多干点偷鸡摸狗、小偷小摸的勾当,哪里经历过这种被枪指着脑袋的场面。
唯有领头的傻强,心理素质显然过硬。
他非但没有投降,反而在一瞬间的惊慌之后,眼中闪过一丝亡命徒特有的疯狂与狠厉!
公安?!他们怎么会在这儿?!
他飞快地扫了一眼胡同口的警察,又看了看缩在墙角、一脸“惊恐”的方源。
妈的!中计了!
他心里发了狠,瞬间判断出局势。
公安为了不打草惊蛇,显然没有跟得太近,还隔着七八米的距离!
只要现在……立刻……把方源这个“肉票”挟持在手里!
投鼠忌器之下,自己依旧有逃命的机会!
“小兔崽子!给老子过来!”
傻强一不做二不休,怒吼一声,非但没有后退,反而一个箭步,挥舞着匕首,朝着方源猛扑过去!
“小心!、你敢!”胡同口的公安们发出一声惊呼,显然是没想到这亡命徒在五六把枪口的威慑之下,居然还敢动手。
面对这凶狠的夺命一扑,方源的脸上,那股恰到好处的“惊慌”瞬间褪去,取而代之的,是一片冰冷的漠然。
早说你没枪啊。
没枪,你凶个得儿?
方源心中叹气,随即右脚猛地抬起,迎面一记迅猛无比的直踹!
“砰——!”
一声沉闷如擂鼓的巨响!
43码的皮鞋胶底,结结实实地踹在了傻强的胸口上。
因为没什么跟人动手的经验,方源是生怕一击不中,反被对方捅了。所以,此刻他是一点力气都没敢保留!
“咔嚓……”
一声脆响,在寂静的胡同里响起。
但愿……断骨没戳进心脏吧。
要不然,耽误了后面的审讯,可就不好了。
这个念头刚一闪过,傻强那壮硕的身躯,便如同被高速行驶的卡车撞中一般,整个人“呼”地一下倒飞了出去!
“噗通!”
重重地砸在五米开外的地上,滑行了老长一段距离,才撞在墙根停下。
手里的匕首脱手而出,摔得老远。
身子弓着,像只煮熟的大虾,张着嘴,却发不出任何声音,只有殷红的血沫,从他嘴里不断涌出……
当场昏死过去。
……
前门派出所,审讯室。
刺眼的白炽灯下,方源慢条斯理地喝着一名小公安给他倒的热茶。
“方……方科长,您……您受惊了。”
那名小公安看着方源的眼神,满是敬畏,他是参与抓捕的行动人员之一。
刚才在胡同里那一脚,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。
好家伙,一脚把一个一百七八十斤的壮汉,踹飞了五六米远,胸骨全碎……
这是他妈的什么“文弱干部”啊?!这比军队里的武术教头还猛!
“还好。”方源放下茶杯,脸上又恢复了那副人畜无害的“受害者”表情,“就是……给同志们添麻烦了。”
尽管他是受害者,但出了这么大的凶杀案(未遂),作为当事人,他还是被带回派出所,例行询问,做笔录。
而且,这事儿,前门派出所这边只是暂时“接手”。
像这种当街掏刀子、明显是冲着要人性命去的买凶杀人案,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这种基层派出所的管辖范围。
按规矩,是要立刻上报,由东城区分局的刑事科来接手处理的。
方源对此毫无所谓。
只是有些担心,被自己安排去迎来阁的娄家姐妹还有小安健的安危。
于是招了招手,对那名给他倒水的小公安说道:“同志,能不能……再麻烦您个事儿?”
“您说!您说!”
“是这样,”方源脸上露出几分歉意,“我今儿个是带着我未婚妻和小姨子她们在外面逛街,结果发现了这伙人跟踪。当时还以为是普通的劫财,就让她们先去‘迎来阁’躲一躲,顺便报了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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