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世界上的男人,一旦被爱情捅了心窝子,反应那是五花八门。
有哭天喊地觉得活不下去的,有借酒消愁喝成烂泥的,更有一些人,直接想找棵歪脖子树给自己来个了断。
这帮傻老爷们儿,始终没琢磨明白一个道理:你他妈连死都不怕了,还有什么事让你不敢面对的?
太多男男女女,把活着的意义全定格在“爱情”两个字上。“爱”这个字顶多算是心里一个念想,属于精神绑架;
而“情”呢,不过是一种欲望,还带着一股阴气,这俩个字硬凑到一块就变成“爱情”。
这是民国时期那些知识分子,从洋人字典里翻译过来的词句。
有多少人一辈子就为了它而活着,直到两条腿一蹬,见了阎王爷才他妈恍然大悟:
人生就是一场梦,什么爱情、金钱、名利,全特么是狗屁!到最后能把你接走的,只有阎王爷派来的黑白无常。
如果你能把这个道理想通透了,才能活得云淡风轻,潇洒自如。
无论看到多么漂亮小娘们,不要欲死欲仙的,该怎么办就怎么办,一切随缘。
可惜王华还达不到这种超凡脱俗境界,他信奉的是江湖法则——在哪儿摔的跟头,就得把那块石头砸个稀巴烂,顺便踹进粪坑里。
于是王华化悲痛为力量,开始他的大计划。
首先他得包装一下自己,人靠衣裳马靠鞍,狗配铃铛跑得欢嘛。
他直接奔李小龙家走去,开口要了一套能撑起场面的衣服。
李小龙对这表弟向来是刀子嘴豆腐心,看他想捯饬自己,大手一挥,指着屋里那个掉漆衣柜说:“自己翻去吧,你给老子穿干净点,完事儿记着送干洗店去,别拿刷锅子水糊弄我啊!”
“嗯呢,哥,我知道你有洁癖,放一百个心吧,保证给你打理得跟新出柜的一样。”
王华手脚麻利地开始挑选,最终,他相中一套藏青色西装,料子笔挺,肩膀有型,虽然他不认识上面牌子,但一看就不是地摊货。
换完衣服,他又钻进一家理发店。
老师傅拿着剪子在他头上一顿操作,半个小时后,镜子里的王华已经脱胎换骨。
只见他一头乌黑浓密短发,被打理得层次分明,发蜡抹得恰到好处,一丝不乱。
收拾完头发,他到商店买了一双锃亮的皮鞋,那气质,那派头,都能跟《英雄本色》里的小马哥称兄道弟了!
最近王华手头确实宽裕不少,他经常跟着李小龙出去“办事”,虽然核心机密轮不到他接触,但每次回来都能分点“辛苦费”。
大钱他是没有,抽烟吃饭钱是绰绰有余了。
想想以前跟小东北屁股后混的时候,出去帮人“摆事”、撑场面,基本等于义务劳动。
小东北这个孙子,捞着好处就往自己兜里揣,心情好了赏弟兄们一包烟,或者去舞厅帮忙买张门票,还他妈跟打发叫花子一样的表情。
看来有血缘的亲情关系,就是跟外人感情不一样。
王华的母亲,以前没少跟他念叨:“离你那个表哥远点儿的!他命太硬了容易遭横事,早晚得出大事,你要是敢跟他搅和到一块,看我不打断你的腿。”
小时候王华胆子小,不敢违逆老妈的思想,对李小龙是敬而远之。
长大以后才发现,这个表哥真心对他好,无论是吃的还是穿的,都可着他造个够,从来不跟他计较身外之物。
甚至连身上衣服,只要他喜欢都能给他脱下来。
李小龙也知道王华为啥躲着自己,但他从来不计较,只要听说王华受欺负,指定第一个冲上去帮他平事。
时间长了道上混的人,都知道王华是李小龙表弟,再也没人敢轻易找他麻烦。
等王华到了叛逆期,心里不安分开始蠢蠢欲动,他对李小龙的感情,从敬而远之慢慢变成崇拜。
只要一有空,他就往李小龙家里钻,像个影子似的跟在表哥屁股后面瞎转悠。
李小龙对这个闷葫芦表弟也是没辙,你走到哪他就跟哪,不吵不闹的刷存在感。
日子久了,要是哪天没看见王华跟在后面,李小龙反而觉得浑身不得劲,像是出门忘了穿裤衩。
焕然一新的王华,跟电视里走出来的港台明星一样,出现在“二商店”大门口时,张诗涵眼珠子,差点从眼眶里蹦出来。
她目瞪口呆看着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,以前跟她处对象时,王华是啥造型啊?
一年四季穿一套绿军装,裤腿子都磨的起毛边了,衣服扣子还丢了两个。
头发更是重灾区又长又乱,油腻腻贴在头皮上,离老远看着,像顶了个鸟窝一样。
可现在呢?只见他西装笔挺,头发丝儿都透着一股精神气,走起路来直带风!
王华进门后目标明确,直奔生活用品区走过去,连看都没看她一眼。
张诗涵心里跟揣了几十只老鼠——百爪挠心,她用眼角余光死死锁定那边,只见王华跟菲菲热火朝天地聊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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