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茜茜抿了抿嘴,她特想跟对方说“不要抱有太高的期望”,毕竟凌平只在华语音乐上的造诣很高。
今天唱的歌,并不一定能对这些欧美白人的胃口。
可她还没酝酿好怎么开口,舞台上突然响起一道吉他solo的音乐声,带着说不出的韵律与动感,让人心里忍不住一颤。
“哇喔!”
艾莉森低低惊呼一声,眼里闪过一抹异彩,笑道:“虽然不知道他唱的怎么样,但吉他确实弹的不错!”
“那当然!”
刘茜茜骄傲地一扬头,又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是不是太狂了,赶紧缩了缩肩膀。
艾莉森目睹这一幕,嘴角沁出一抹揶揄的笑意,又将目光投向了舞台之上。
而凌平在调试好手中的吉他后,整个人也是气质大变,好像突然成为了舞台上的主宰,迸发出惊人的气势。
白天的遭遇让他莫名糟心,虽然一直默默劝自己别计较,但其实始终憋着一口气。
如果没有特别的展开,这事儿慢慢也就过去了,可奥特突然一撺掇,他的心里不禁又生出新的想法。
不是瞧不起华人吗?
我偏就要让你们这些高傲的白人,为我这个亚裔欢呼!
随着一声动感的电吉他音响起,舞台上的灯光陡然大亮。
众人这才看见,凌平如雕塑一般站在话筒前,高举右手伸出一根手指,比了一个“1”。
台下经过短暂的寂静之后,瞬间爆发出剧烈的议论声。
“哦,他是要表演吗?”
“我不记得这里有亚裔歌手啊?难道换人了?”
“也许我们今天能欣赏一场美妙的演出!”
“你指望一个黄皮猴子能演唱什么?他们甚至不懂什么是好的音乐?”
“我听过一位名叫aMEI的华人女歌手的歌,东方还是有好音乐的!”
“……”
议论声有褒有贬,但无一例外的,所有人都抱着严厉的态度,审视着凌平即将开始的表演。
凌平脸上表情平淡,面对着台下的哄闹,依旧保持着动作不变,直到十几秒钟后,才缓缓放下右手,抓着立式的麦克风,送到自己嘴边。
“are you ready?”
他并没有来的及开嗓,嗓音还有些紧绷,但还是对着全场打了声招呼。
有人热情回应,有人目露好奇,有人则不屑一顾……总之,并没有像在国内时,一呼百应的情况出现。
其实这才是这个年代华人明星的尴尬,别看国内有多火,只要出了国,几乎没有人认识。
凌平还算好的,因为在东南亚很红,所以能登上《时代周刊》,或许美国国内会有一些他的粉丝,但明显不在今晚这些人里。
“Let's go!”
聚光灯打在身周,凌平知道好几十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,但他已来不及去看那些人表情之下的反馈,只是有条不紊地按动着琴弦。
一道新鲜调皮的吉他和弦声,通过清吧不算昂贵的音响传递到了四周。
有人挑了挑眉,忍不住吹了声口哨:“哦,还不错!”
“你总是四处兜圈, 到处撒野,还把所有污名都扣在我头上, 因为你我都知道这样的话我就会给你来电……”
随着凌平开口,下面一些人的表情终于开始变了。
有人忍不住问旁边的同伴。
“嘿,伙计,你听过这首歌吗?”
同伴摇了摇头:“并没有!”
“莫非这个亚裔小子唱的是原创歌曲?”
“不可能吧?也许只是一首不为人知的小众歌曲,毕竟这么纯正的欧美摇滚,我不相信是那些亚裔能够写出来的!”
“也对,不过不影响这是一首好歌,等那小子唱完,或许我们可以问一下这首歌叫什么名字”
“你总是混迹在洛杉矶的各个派对,因为你我都明了我也会同时出现,那身衣服是祸之源头,而香水引来罪恶歉疚……”
凌平专心表演,歌词不断在脑海中浮现,他伏地身子,双眼似在放电,加上气氛渲染的差不多,前排一些女顾客的情绪也随之调动起来。
欧美女人永远学不会亚洲人的含蓄,她们开始随着音乐欢呼,摇摆着身躯,不断地勾引着凌平。
“哦,帅哥看我!”
“kiss me!kiss me!”
“……”
刘茜茜听着这些嘈杂的声音,忍不住撇了撇嘴,小声吐槽一句:“妖艳贱货!”
反而是艾莉森满眼赞叹,轻轻地喝了一口啤酒,忍不住说道:“你的男朋友似乎又一次施展了神奇魔法,真是好听的原创!”
“你怎么知道这是原创?”刘茜茜好奇地问道。
艾莉森笑道:“忘了自我介绍,我除了是这家清吧的老板,还是火星唱片的股东。”说完,又不忘补了一句:“小股东!”
“诶……你不是?”
刘茜茜心直口快,察觉不妙,赶紧闭嘴。
“不是什么?”艾莉森笑眯眯地瞧她:“不是黑手党的女人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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