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菲燕的目光在叶飞羽脸上停留了片刻,那目光温和而平静,没有探究,没有异样,仿佛他脸上的疤痕本就该存在一般。随即,她的视线移向手中的漆盒,动作轻缓地将其推至叶飞羽面前的小几中央。她的指尖纤细白皙,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,透着淡淡的粉色。只见她轻巧地拨开盒上精巧的铜扣,“嗒”的一声轻响,清脆悦耳,盒盖应声掀起。
刹那间,一股极其清冽的香气弥漫了整个雅间。那香气带着高山雪莲初绽时的凛冽寒气,又混合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温润矿物气息,仿佛是雪山顶上的千年寒冰与深谷中温润的美玉相融合,清而不冷,润而不腻,瞬间驱散了茶香与檀香,占据了所有人的嗅觉。
盒内,盛放着半盒凝脂般的膏体。那膏体并非寻常的纯白,而是呈现出一种极其温润细腻的莹白色泽,如同最上等的羊脂美玉被月光浸透,又似初雪融化前最纯净的结晶。细看之下,内里竟隐隐流转着极其淡雅的玉色光晕,仿佛有生命般缓缓流动。
“此物名为‘玉容露’。”李菲燕的声音在这清冽的香气与氤氲的茶香中显得格外清晰柔和,像山涧清泉流过玉石,“是我伯母娘家秘传的古方,传了有三代人了,向来非金银可易得。”
她顿了顿,细细解释道:“这方子用料极是考究。需取东海五年以上老蚌孕育的珍珠,得是那种珠圆玉润、光泽内敛的上等好珠,用鹿皮一点点研磨成最细的粉末,这是膏体的基底;再辅以天山雪线之上、每年只在谷雨前后三日绽放的雪莲,取其花瓣初凝的晨露精华,那晨露得是未被阳光照过、未被凡尘染过的,带着雪的清冽与花的灵气;除此之外,还要配上七种生于极寒或极险之地的珍稀草药,像什么长在万丈悬崖上的‘岩松’、终年不见天日的‘阴藤’、埋于冰川之下的‘冰魄草’……取它们的根茎汁液或花蕊,每一样都来之不易,需得有经验的药农耗费数月甚至数年才能集齐。”
“光有好料还不够,”李菲燕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对古方匠心的赞叹,“这玉容露的熬制更是讲究。需以桑柴火文火慢熬整整三个月,期间火候分毫不能有差,多一分则焦,少一分则药性不足。熬制时还得有人寸步不离地守着,时不时用银勺轻轻搅动,让药性充分融合。最后还得用云锦过滤七遍,除去所有杂质,方得这半盒凝膏。”
她抬眼,目光坦诚地看向叶飞羽,指尖轻轻点了点盒沿:“这玉容露,专为化解陈年旧伤、刀剑创伤留下的疤痕而生。寻常的磕碰瘀伤自不必说,便是深可见骨的刀疤、灼烧留下的疮痕,只要不是伤及筋骨、皮肉尽毁的绝症,坚持涂抹数月,总能消弭大半,甚至能做到几乎无痕。”
“江大哥于灵骨寺悬崖边,不顾自身安危,救我主仆性命于顷刻之间,此恩此情,绝非金银俗物可报。”她的语气真挚诚恳,“这盒玉容露,虽算不得稀世珍宝,却也是我压箱底的私藏了。若江大哥不嫌弃,便请收下,权当……权当菲燕的一点心意,聊表谢意。”
叶飞羽彻底愣住了。
他直直地盯着那盒在秋阳斜照下泛着温润玉光的药膏,仿佛那是什么不可思议的异物。穿越到这个时空已逾五年,从回天岭孤寂的守墓人,到牛家庄隐姓埋名的“江枫”,再到如今漂泊至云阳城的“江念恩”,他早已习惯了世人各异的目光。有因他孤冷气质而生的敬畏疏离,有因他沉默寡言而起的猜忌揣测,更有对他脸上这道狰狞疤痕毫不掩饰的鄙夷惊惧。
他早已将自己的皮囊视作一层坚硬的铠甲,一道天然的屏障,用它来隔绝那些不必要的麻烦与窥探,也用它来提醒自己时刻保持警惕。“恢复容貌”?这四个字对他而言,简直是天方夜谭般的存在,从未在他生存的优先级里出现过,甚至可以说是被他刻意遗忘在记忆的角落,不敢触碰。
可此刻,这盒承载着世家秘藏、耗费无数心血、价值连城的药膏,就这样毫无预兆地、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真诚,摆在了他面前。它像一个温柔的入侵者,轻轻叩响了那扇他以为早已尘封、锈迹斑斑的心门。
一股难以名状的惶恐,伴随着一丝隐秘的、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渴望,骤然从心底最深处翻涌上来。那渴望如同深埋地下的种子,在这一刻被这突如其来的善意与希望浇灌,竟隐隐有了破土而出的迹象。他几乎能想象到,这道盘踞在脸上多年的疤痕若真能消失,他或许能像个普通人一样走在阳光下,不必再承受那些异样的目光,不必再时刻担心因这道疤而暴露身份……
可这念头刚起,便被更深的警惕与自卑压了下去。他是谁?他是背负着血海深仇的逃犯,是随时可能被官府追捕的“叛逆”,他有资格拥有这样的“美好”吗?这份礼物太过贵重,重得让他几乎喘不过气。
“李小姐,这……这太贵重了……”叶飞羽的喉结艰难地滚动了一下,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干涩与颤抖。这礼物的分量,早已远超他的预期,也远超他能承受的范围。
“救命之恩,岂是金银俗物能衡量的?”李菲燕语气温婉却斩钉截铁,打断了他的推辞,“那日千钧一发之际,若非江大哥神勇无双,力挽狂澜,我和春喜此刻早已粉身碎骨于云锦山万丈深渊之下,化作崖底的一抔尘土,何来今日在此品茗闲谈、赏这秋日风光?”
她的目光清澈而坚定:“这玉容露再是珍贵,终究是死物,没有温度,没有气息,又怎能抵得上两条活生生的人命?江大哥若再推辞,便是觉得菲燕的性命、春喜的性命,加起来也不值这一盒药膏了。”
这番话带着几分小小的“逼问”,却又说得合情合理,让人无法反驳。她顿了顿,眼波流转,透出一丝洞察世情的聪慧:“况且,我观江大哥气度不凡,身姿挺拔,言谈举止间自有章法,绝非寻常漂泊江湖的莽夫或走卒。这疤痕虽为你添了几分悍勇之气,却也难免引人注目。”
“江大哥既说想在云阳城立足,”李菲燕语气诚恳,“这疤痕若能消减几分,日后无论你是想行走四方、闯荡江湖,还是想在云阳城安稳度日、做点小营生,总归能少些不必要的注目和麻烦,行事也方便许多,不是吗?人心复杂,总有那么些人会以貌取人,凭一道疤痕便给人下定论,平白惹来许多是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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