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来想去,掂量再三,还是那八个字最妥当:老母病重,回乡尽孝。它像一面绣着道德文章的大旗,足够光鲜,也足够宽大,能挡掉许多明里暗里的窥探和阻挠。至于那封“家书”……
他睁开眼,目光落在粗糙的桌面上,仿佛那里已经摊开了一张泛着土黄色的劣质纸张。信,不能写得太好,太工整。得是那种粗通文墨、心里又急又怕、手还哆嗦的人,勉强写出来的样子。开头就得带着哭腔,直戳人心窝子:“伯庸吾侄见字如面,速归!汝母病笃,水米难进,日夜唤汝乳名不止,闻者心碎……”中间要写得惨淡,郎中的判词要模糊又骇人,“恐……恐时日无多”;棺木寿衣的准备,要似有若无地点上一笔,“已请邻人帮看后山阳坡地一块”。末尾更要催得急,催得狠,带着不容置疑的伦理重压:“见此字速归,勿使高堂抱憾终天,汝亦终身负疚,百死莫赎!”
他甚至开始在心里琢磨更琐碎的细节。纸,要用最廉价的、带点草梗和黑点的土黄草纸,边角最好还有点被虫蛀过的小孔——乡下人家,不都这样存东西?墨,不能是书房里匀细的徽墨,得是市集小摊上买的、胶重颗粒粗的劣货,写出来微微晕散,才像心急手抖时蘸多了墨。笔迹……就用自己的字,但须写得歪斜些,长笔画要带点不受控制的颤。个别字可以故意写成错别字,再涂成一团墨疙瘩——一个惦记老母安危、心乱如麻的粗人,哪还有心思讲究字句对错?信末那个“急”字,最后一笔一定要拉得又长又重,力透纸背,几乎要划破纸张,要的就是这份火烧火燎、刻不容缓的劲头。
还有信的来历。不能直接到他手里。得让门房的老张头“转交”,就说是个满脸风霜、口音浓重的乡下汉子,大清早塞过来的,丢下信,喊了句“给马管事的”,转身就跑,追都追不上。为何不托驿站?乡下人不懂这些衙门规矩,也舍不得那几文跑腿钱。这看似不合常理的“漏洞”,恰恰才是最合情合理的地方。
这些见不得光的、精细到毫厘的筹算,在他心里反复描摹、推演,像个老练的匠人在黑暗中打磨一件要紧的机括。没有即将脱离牢笼的狂喜,只有一种近乎冷酷的专注,和深不见底的耐心。这一步,是桥,也是悬崖,错不得半分,也急不得一刻。
他的离开,从来不是慌不择路的奔逃。那太低级,也死得太快。这是一次计算好了步点、看准了风向、备足了干粮的转身。这个“转身”的由头,必须造得天衣无缝,才能让他像一滴水蒸发在烈日下,了无痕迹,也无人深究。
灯油眼见着又要干了,火苗忽地蹿高一下,将他低垂的侧影猛地投在灰扑扑的墙上,又迅速矮下去,缩成一团颤动的昏黄。那影子凝然不动,像一尊历经风雨、沉默伫立的石翁仲。脱身的藤蔓,已在他心底悄然疯长,盘根错节,坚韧无比。如今,只等一场恰到好处的、来自贾府自身的风雨,他便能顺着这藤,悄无声息地滑入那片未知的、却只属于他自己的黑暗里,再无回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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