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女婿加入进来,厨房更热闹了。黄丽霞给他们分配了任务——林志远杀鸡,赵志远宰鱼。
林志远蹲在院子里,手里抓着那只大公鸡,手足无措。大公鸡在他手里拼命挣扎,翅膀扑棱棱地扇,鸡毛满天飞。林志远的眼镜被鸡翅膀打歪了,挂在鼻梁上,摇摇欲坠。他一只手抓着鸡脖子,另一只手举着菜刀,不知道该从哪里下刀。
“姐夫,你行不行啊?”王如意蹲在旁边,托着下巴,笑眯眯地看着他。
林志远脸红了,咬着牙,一刀下去——没砍中,砍在了鸡翅膀上。大公鸡疼得“咯咯”直叫,挣扎得更厉害了,从林志远手里挣脱出来,满院子乱跑。鸡血洒了一地,在雪地上画出斑斑点点的红色。
王如意笑得捂着肚子蹲在地上,眼泪都出来了。王安宁从厨房跑出来看热闹,看见林志远追着鸡满院子跑,也笑了,笑得直不起腰。
大青来了精神,追着大公鸡跑,鸡飞狗跳,院子里乱成一锅粥。
最后还是黄丽霞出来了。她看了一眼,摇了摇头,从林志远手里拿过菜刀,蹲下来,等那只大公鸡跑到跟前,伸手一抓,掐住鸡脖子,刀起头落,干净利落。整个过程不到三秒钟,大公鸡连叫都没来得及叫。
“志远啊,”黄丽霞把鸡递给林志远,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,“杀鸡要准,不能犹豫。”
林志远接过鸡,脸红得像那块鸡冠子,低着头“嗯”了一声。王如意笑得更厉害了,抱着肚子蹲在地上,眼泪鼻涕一起流。
赵志远宰鱼倒是利索。他把那条大鲤鱼放在案板上,一手按住鱼头,一手持刀,刮鳞、开膛、去内脏,动作行云流水,一气呵成。刮下来的鱼鳞一片一片的,在阳光下闪着银光。开膛的时候,刀子从鱼腹划过,不深不浅,恰到好处。去内脏的时候,手伸进去一掏,干干净净。
王望舒站在旁边看着,眼里全是笑意。王如意跑过来看热闹,看见赵志远杀鱼杀得这么利索,“哇”了一声:“二姐夫,你好厉害!”
赵志远笑了,把收拾好的鱼递给王如意,顺手在她鼻子上刮了一下:“去,拿给你娘。”
王如意端着鱼跑进厨房,鼻子上的鱼鳞还在,亮晶晶的。
中午十二点,年夜饭——不,该叫年午饭——开始了。
堂屋和里屋各摆了一桌,堂屋是男桌,里屋是女桌。王西川坐在堂屋的主位上,左边是林志远,右边是赵志远。郑大胡子、白景山、梁满仓、韩把头也都来了,加上王西川、两个女婿,八个男人围成一桌。
里屋更热闹。黄丽霞带着九个女儿,加上王家兴——小家伙被放在炕上,周围用被子围了一圈,防止他滚下来——加上两个亲家母,十五个人挤在一屋,叽叽喳喳的,笑声一阵一阵地传出来。
桌上摆满了菜。小鸡炖蘑菇用的是林志远杀的那只大公鸡,炖了两个时辰,鸡肉烂糊,蘑菇入味,汤浓得黏嘴,郑大胡子喝了一口汤,眯起眼睛,一脸陶醉。酸菜炖粉条用的是自家腌的酸菜,酸爽开胃,粉条滑溜,吸溜一口满嘴香。红烧排骨是王韶华的拿手菜,排骨炖得酥烂,色泽红亮,筷子一夹就脱骨。清蒸鱼是赵志远宰的那条大鲤鱼,鲜嫩无比,白景山连吃了三块。
锅包肉是王韶华的另一道拿手菜,肉片炸得金黄酥脆,挂上糖醋汁,外酥里嫩,酸甜可口。这道菜一上桌就被抢光了,郑大胡子抢到了最后一块,得意洋洋地放进嘴里,嚼了两口,眼睛亮了:“四丫这手艺,能去省城开饭店了。我要是年轻二十岁,一定娶她。”
王韶华从里屋探出头,笑着说:“郑叔,您多吃点,锅里还有。”
炸丸子、炒鸡蛋、凉拌木耳、酱牛肉、猪头肉、冻白菜蘸酱,满满当当摆了一桌。最受欢迎的是王如意拌的凉菜——粉丝、黄瓜丝、鸡蛋丝、木耳丝,加上蒜泥、醋、香油,清爽开胃,一人一筷子就见了底。
酒杯举起来了。郑大胡子端起酒杯,站起来:“来,第一杯,敬老王。老王来林场不到一年,干了别人三年都干不完的活。抓偷木材的,抓偷猎的,保住了林场的财产,保住了山里的野生动物。老王是条汉子,我老郑敬你!”说罢,一仰头,干了。
王西川也干了,酒辣嗓子,他咳了两声,摆了摆手:“郑队长,你过奖了。我就是干了我该干的。”
白景山站起来,端起酒杯:“第二杯,敬老王的白酒——不,敬老王的狗——大青。大青救了老王的命,也救了我们保卫部所有人的命。大青是条好狗,比有些人强多了。来,敬大青。”
白景山把酒洒在地上,算是敬了狗。大青趴在门口,抬起头看了看,摇了摇尾巴,又趴下了。大家笑成一团,梁满仓笑得拍桌子,小赵笑得趴在桌上。
梁满仓站起来,端起酒杯:“第三杯,敬老王的大闺女、二闺女、三闺女、四闺女、五闺女、六闺女、七闺女、八闺女、九闺女——还有儿子。老王有福气啊!我们这些人,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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