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沅就是吃准了刘秀秀不敢光明正大将这个事公之于众的心理,她父亲刘参谋长的位置是她的强大靠山,同时却也是她的致命软肋。注定了刘秀秀不敢明目张胆为恶,总要为自己的行为盖上一层遮羞布。
汪沅还打算要好好的研究下华国的法律,亦或是聘用一个律师团队
“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”,好好学习律法,熟悉并且能熟练运用其中的条款,这才是能够在华国生存、壮大,最终扎根立足且强大的正确思路.
国外的那些律师,为什么能在上层社会混得如鱼得水?
又为什么会被称作流氓律师?
因为...其实在某种程度上,律师和流氓根本就是同一种人,都是试图和法律对抗的人!
只不过一个是赤膊上阵,粗鲁不堪,直接挑衅法律;一个是进行了精心的包装,披上了斯文的外衣,打上了领带,拿着放大镜找出了法律的漏洞,再合理的利用这些漏洞为一个个的罪犯逃脱法律的制裁!
在这些披着人皮的流氓的辩护下,沙人犯成了偶尔的无心之过、开车撞死人不是车有问题就是死人有问题、K药也是为了获取艺术灵感.....
汪沅在国外呆的时间有点长,做的事情又都是游走在法律之外的打打沙沙、见不得光的事,肆无忌惮、随心所欲惯了!某些程度上,她的思维有些西方化了,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没有那么重!
但在国内该收敛的时候还是要学着收敛一些,人永远要学着去适应环境,明知不可为却为之,这特么不是蠢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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