寇大姐丈夫走后,确实谈过一个对象,就是本村的穆老哥,六十二了,住在寇大姐家后头不远,走路也就两三分钟的事。两个人处了有小半年,感情看着还不错,经常有人看见穆老哥帮寇大姐劈柴挑水,寇大姐也给他纳过鞋底、缝过衣裳。村里人都说,这把年纪了能找个伴儿搭伙过日子,不容易,都盼着他们好。两个人已经在商量领结婚证的事了,穆老哥甚至把他那间空屋子收拾出来,打算结了婚就搬过去住。
要是因为感情纠纷闹出人命,也不是没可能。警方找到穆老哥问话,穆老哥一听寇大姐没了,整个人瘫坐在板凳上,眼睛直愣愣的,好半天没缓过劲来。他说那天晚上他在自己屋里看电视,看到十点多就睡了,哪儿也没去。他弟弟是哑巴,住在隔壁,民警去核实的时候,哑巴比划着说哥哥那天晚上确实没出门,一直在屋里头。
再加上穆老哥年过六十,身子骨也不算硬朗,要说他能一刀一刀扎进寇大姐脖子,还不让寇大姐喊出声来,难度太大了。情杀这条,也只能暂时放一放。
三条路都走不通,案子一下就卡了壳。办案民警蹲在村口那棵老槐树底下抽烟,谁都不说话。天一点点暗下去,山里的晚风裹着潮气钻进人骨头缝里,凉飕飕的。大家心里都清楚,凶手就在这附近转悠,可就是揪不出来。
接下来的几天,民警把现场翻来覆去地查,地毯式的搜。客厅、卧室、厨房、院子,每个角落都不放过。终于在沙发底座靠墙根那条极窄的缝隙里,有人用镊子小心翼翼地夹出了一团东西,沾满暗褐色血迹的棉花团子。
这团棉花不大,比鸡蛋小一圈,血迹浸透了整团,干结之后硬邦邦的,颜色发黑。拿在灯底下看,上面的血是擦蹭上去的,不是溅上去的,那纹路不一样。溅上去的血点子是不规则的,边缘散开,而这团棉花上的血是涂抹过的,像是有人拿着它在什么表面上来回擦。
谁会拿着棉花在现场擦血?只能是凶手自己。寇大姐脖子中了刀,几分钟之内就没了意识,不可能自己扯块棉花来擦。凶手杀完人之后,身上难免溅着血,慌乱之中随手从屋里扯了块棉絮把手上的血擦掉,擦完一紧张,扔到沙发底下去了。后来他清理现场的时候,大概没注意到这个地方。
民警顺着这条线索找到了那床棉絮,是寇大姐床上铺的一床旧棉被,被褥边角上明显缺了一块,缺口边缘是撕裂的毛茬子,跟那团棉花的质地、颜色、新旧程度都对得上。
法医马上把棉花团子送去物证鉴定中心。几天后结果出来,棉絮上的血全是寇大姐的,但血迹之外,还检出了另一个人的DNA。可能是皮屑,可能是汗液,也可能是沾了什么体液,总之这团棉花上有两个人的生物痕迹,一个是死者寇大姐,另一个是个男人。
案子终于有了硬证据,整个刑警队都振奋起来。DNA这东西在刑侦上头那是铁证,拿着这个数据去比对,只要找到匹配的人,案子就破了。
可这个村子实在太小了,七户人家,成年男性数来数去就那么几个。民警先把这六户人家的男丁挨个叫来抽血,穆老哥、穆老哥的哑巴弟弟、邻居家的年轻人、寇大姐的叔伯侄儿,一个没落下。送去一比,全都不匹配。
范围再扩。寇大姐丈夫死后,除了穆老哥,还跟外头两个村的男性有过短暂来往,一个在赵家沟,一个在柳树坪,都是邻村。民警跑了几十里山路找到这两个人,采了血往回送,结果还是对不上。
这下子民警开始坐不住了。有人试探着说,难道真是外头人跑进来干的?可这个推测实在站不住脚,高庙村偏成这个样子,外头人夜里进村连方向都辨不清,怎么可能精准找到寇大姐家,还让她主动开门?
局里开了个会,最后决定咬牙扩大范围。以高庙村为中心,半径五十公里画个圈,所有十六岁到六十岁的男性,一个不漏,全部采血。
五十公里,听着不远,可这地方全是山,村子散落在沟沟壑壑里头,有些地方摩托车都上不去,得靠两条腿走。办案民警分成几组,拿着各村的户籍名单,一个村一个村地跑。秋天山里早晚温差大,早上出门冷得打哆嗦,中午太阳一晒又热得直冒汗。山路弯弯绕绕,一天走下来,两条腿酸得抬不起来,鞋底子都磨薄了一层。就这么跑了将近一个月,凑了三千多份血样。
送检、比对、等待,二十多天的时间,整个刑警队的人心里都吊着一口气。结果出来那天,所有人都凑在办公室盯着那张报告单,上面的数字清清楚楚写着:三千多人,一个都没比中。
办公室里安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。有人使劲揉了揉眼睛再看一遍,还是那个结果。副局长一巴掌拍在桌上,骂了一句粗话。侦查员们垂头丧气地坐在椅子上,谁也不吭声。二十多天的功夫,白费了。
过了好一阵子,有人小声说,会不会是当初的推测真错了?万一是流窜作案呢?万一那天晚上有外头人摸进村了呢?可这话说出来,连他自己都底气不足。流窜作案的跑到这深山里来杀一个农妇,图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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