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林月撵回收拾好的房子休息。
杨志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屋顶。
他虽然情商和对感情的经验不是很占优势,但智商肯定是没问题。
早已看出今天两人的明争暗斗。
不出意外的话,俩人趁他回屋的工夫已经斗完了一轮。
貌似看上去小姨子落在了下风,这倒有些出乎杨志意料。
对于林月他还是了解的,从小就是那种天不怕、地不怕的性子。
而且极为的聪明,很难想象她竟然会落在下风,难道刘晓燕很强?
杨志赶紧摇了摇头,想的都是啥玩意儿?不应该想着怎么解决吗?
对于林月他确实没啥意见,年轻漂亮人也好,过日子肯定没问题。
再加上又是孩子们的亲小姨,在孩子们那里也不会遇到太大阻力。
唯一就是担心有人多嘴多舌,不过些许流言蜚语杨志也不是很在乎。
回头他打算先定下来,找个时间把婚礼办了,也就能够安心发展了。
只是没想到又蹦出个刘晓燕,弄得他一时间也是有些感到头疼。
他是个怕麻烦的人,感情上也是如此。
刘晓燕这丫头也不错,可人家是城里姑娘,又年纪比她小上十几岁。
林月确实比刘晓燕更小,只是跟林月好歹有感情基础不是?
杨志抬手又给自己脑袋一巴掌,整天想的都是啥玩意儿?
一个快四十的中年大叔,还想要三宫六院是咋的?这年代可不是前世,舍得花钱钱想弄一百单八将陪你玩都行。
还是回头找机会跟刘晓燕好好谈谈吧。
争取别耽误人家姑娘的时间。
女人的年华耽误不起。
就这么几年盛放的花季。
若是刘晓燕知道杨志的想法。
肯定会抱着被子再大哭一场。
人家这边还没开始争斗,你这裁判员就直接下场帮对手忙了,这还让她怎么跟林月斗?干脆直接认输投降拉倒了!
隔壁房间的林月,给小九扇着扇子,也是特不服气。
心里暗骂杨志不解风情,多好的机会,就这么浪费了。
但想想如果杨志真让她进屋,她的脸又开始发烫起来。
难道还真依了他吗?不能想了,再想就要羞死人了。
可又不由自主想到那些年,姐姐好像都是很喜欢的样子。
她立马用双手捂住脸,“林月啊林月,你还是黄花大姑娘,要点脸成不?”
第二天,天还没亮,杨林就带着俩侄子拉着车离去。
车上除了装着一些布料,还有一些收音机和两台缝纫机。
自行车、手表确实在农村受欢迎,但最受欢迎还是缝纫机。
这玩意儿能缝补衣服,能有效的减少妇女同胞的劳动力和时间。
所以要是有钱的话,村里人第一选择就是买缝纫机,然后是自行车。
手表和收音机都排在后面,因为这两样东西家里有最好,没有也无所谓。
不过如果没有选择,那肯定是能买什么买什么,买到家里才是自己的。
缝纫机在百家村这边都是卖80一台,回到西山公社至少还能多要10块钱。
这也是杨志非要留下几台缝纫机的原因,带回去比起在这边卖合适得多。
看到杨林他们离开,杨志就回到屋里开始修手表,修完他打算带林月和孩子在市里转转,虽说这年代没什么大商场,但起码也是来一趟市里,不转转总觉得少点什么。
林月早早起来做饭,给杨林等人带上饭和水,还贴心为每个人煮了两个鸡蛋。
然后就开始为杨志做饭,杨志的饭当然要更好一些,剩菜炒咸菜配小米粥。
倒不是林月虐待杨志,而是这年头这已经算是比较好的早餐了。
为了怕杨志吃不好,她还蒸了一锅包子,里面还剁了些肉沫儿。
昨天做菜的时候她偷偷留下的,就是为了给杨志蒸包子时候用。
饭做好盛出来晾着,林月把小九叫起来穿衣服、洗脸、刷牙。
看饭差不多了才喊杨志出来,一切安排的都是井井有条。
“吃完饭我带你们到市里转转,正好给其他几个带回去!”
“哦哦哦,太好了!太好了!我要去公园、我要去动物园!”
小九杨锦一听杨志要带她出去玩,立马高兴地又蹦又跳。
“好好吃饭才带你,要不然就带小姨一个去!”
杨志笑着吓唬道,小九杨锦赶紧低头猛喝饭。
林月赶紧提醒点慢点喝,还不忘说杨志一句,“你看你吓唬他,烫着怎么办?”
杨志端着碗笑着没说话,这种感觉真的挺好的,或许这才是家的感觉吧?
吃完饭,等到林月洗好碗,杨志就把自行车给推了出来。
这辆自行车是他买的那辆,林月从村里带着小九骑来的。
新车子肯定比他修好的旧车子好骑,杨志自然要骑新的。
百家村属于西郊,算是郊区,距离市里还有一段的距离。
等到过了火车道,才是真正的市区,杨志率先带着林月与小九去公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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